东莞大朗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dalanglsh.com 东莞大朗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谎称单身找老伴 盗窃财物被判刑
已婚妇女韩某谎称自己单身,利用老人防范意识差的特点,相亲时盗窃他人财物后逃走。1月7日,殷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韩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事情要从韩某和其丈夫的关系说起。韩某家住林州市,今年50多岁,经常和丈夫发生矛盾,这让韩某觉得自己生活不如意。于是,韩某谎称自己单身,让别人给她介绍孤寡老人做老伴。
2013年3月13日,韩某通过中间人介绍认识了家住殷都区的60多岁的老汉董某。董某无儿无女独身一人。双方见面后,韩某表示愿意和董某一起生活,并从董某处得到了200元零花钱。
两人在见面过程中,韩某无意间碰到了董某放在一边的上衣口袋,口袋里硬邦邦的,韩某敏感地意识到里面很可能装着现金。之后,韩某借口“上厕所”离开,等在房间内的董某见韩某迟迟不回,猛然想起自己上衣兜里的2100元钱,赶忙起身检查,这才发现现金已“不翼而飞”。
原来韩某趁董某不备,将手伸向了董某的上衣口袋,发现里面果然是现金,便偷偷掏走。意识到自己被骗,董某立即报了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韩某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已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依法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