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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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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定不起诉的情形

法定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不将犯罪嫌疑人诉至人民法院审判的一种处理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三种情况之一。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


(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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