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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欠债丈夫意外去世 合法妻子连带清偿

怀化法院网讯  丈夫借钱后去世,没留下遗产,贷款人前来追债,作为妻子,是否该帮丈夫偿还借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丈夫去世后,妻子需要偿还丈夫所欠下的合法债务。

        2013年8月9月,邓某因经营需资金周转,向李某借款6万元,12月23日又再次向李某借款4万元。其后,邓某仅向李某偿还了32290元。2015年4月4日,邓某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李某知道邓某去世的消息后,随即向邓某的妻子向某索要欠款。向某认为邓某借钱,她并不知情,邓某去世,她也没继承其有价值的遗产,因此她没有义务替他偿还。无奈之下,李某向芷江法院起诉,要求向某立即偿还67710元的借款。

        芷江法院受理案件后,于2015年7月15日进行了庭前调解。办案法官首先给向某释明法理,让其知晓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只要是为了共同生活的需要,或者是以共同生活为目的而从事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即使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借款方死亡,生存的另一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方的债务就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随后,办案法官对向某说,借款虽然不算多,但对于农村人来说,几万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李某借款给邓某,是基于信任和友好,如因为你们家欠债不还而影响了两家人的和睦,未免太不值得,更何况还是你们家理亏,这样你在乡村生活,其他邻居也会对你们家有看法这种结果,我相信也是你不愿意看到的。

        听完办案法官的说理讲情,向某意识到自己的不对,说如果不还钱,那就真的是做人不算厚道,法律上也不允许,因此当即表示愿意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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