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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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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之后无钱花 青年入户偷盗进班房
时间:2020-05-27 【转载】
九零后的刘某上完初中就没有继续上学了,平时喜欢上网玩游戏,因为没有正式的工作和收入来源,身上没有钱用时,便起了偷窃的念头,最终却被抓进了班房。
2019年11月17日15时许,被告人刘某在宁都县梅江镇某网吧上网后,因身上无钱用,便起意盗窃,遂至网吧附近被害人罗某家,翻墙进入后院,徒手掰开后院进入屋内的铝合金纱窗门,钻入屋内,在一楼卧室衣柜内的一手提包内盗得现金1200元。
又过了10天,11月28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刘某在同一个网吧上网后,因身上无钱用,又起意盗窃,遂至网吧附近被害人温某家,通过大力推门木质大门底端形成空隙,钻入屋内,又将屋内一卧室的木门挂锁扯开,进入卧室,在卧室一柜子内盗得现金400余元、铜板等物品。经认定,盗得的铜板等物品价值689元。被告人被抓获时,公安民警在其身上扣押了盗得的铜板等物品已发还被害人。
被告人刘某盗窃作案2起,经统计,盗得赃款及赃物折款2289元。归案后,被告人刘某基本供述了其盗窃事实,其家属也赔偿了两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刘某也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宁都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刘某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最终,被告人刘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