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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求婚心切被骗 村妇贪财骗婚获刑

现年58岁的李某是广西灵山县人,知天命之年都快过了还是光棍一条,所以其一直求婚心切。没想到在一次相亲过程中,因为疏忽大意,竟然被骗了几千块钱。所幸其发觉后立即报警,警方根据线索,很快将与其“相亲”的妇女孙某抓获。2016418南宁市邕宁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孙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2014年一天,李某在一次外出“潇洒”过程中,结识了一名约七十岁的男媒人,此人自称“宁二哥”,南宁市邕宁区人。但其真实姓名和住址李某并不了解,“宁二哥”很关心李某的终身大事,表示有机会的话会帮他做媒。当时李某未把这事放在心上,不曾想”宁二哥”竟然“言而有信”。201511月某日,“宁二哥”给李某打来电话说,为他物色了一个对象,女方老公已经过世,带着一个十岁的女儿独自生活,问李某是否愿意跟女方见见面,互相了解了解。李某当然求之不得,双方约定本月11日在南宁市邕宁区见面。

2015年1111日上午,李某搭车来到南宁市邕宁区那元路一汽车站,一下车便看见”宁二哥”领着一名女子在那里等候,那名女子就是“宁二哥”要给李某介绍的对象。“宁二哥”给李某和该女子互相介绍认识后就离开了。随后,该女子告诉李某自己姓孙,但没说全名。随便聊了一会儿后,孙某跟李某说:“我对你挺有眼缘的,如果我愿意跟你过,你能给我多少钱?”李某表示自己也没有多少钱,但是可以凑4000元钱给孙某。孙某也表现得通情达理,答应了李某的条件,并约定四天后,李某把钱带来给孙某。

2015年1115日,李某如约带钱来找孙某,见面时,孙某还带了另外一名妇女,该妇女自称是女方的二嫂。三人碰头后就找了一间奶茶店坐下闲聊。在店里,李某把4000元现金交给了孙某,孙某又把钱交给了那名自称是其二嫂的女人手上。随后孙某跟李某提出要一百元去超市购买日用品,然后跟李某一起回家生活。于是三人步行到附近的一家超市。在超市门口,李某把100元钱给了孙某,孙某拿钱后和其“二嫂”就进了超市,李某则在门口等候。过了几分钟,就见孙某的“二嫂”从超市里出来就径直离开了,但迟迟不见孙某本人出来。李某多次拨打其电话都无法打通,李某等了大约一个小时都不见孙某出来。意识到被骗的李某这才报了警。

原来,”宁二哥”和孙某及那名自称“二嫂”的女子其实是一伙的,三人设计通过骗婚的方法,来骗取李某的钱财。由于孙某不能提供”宁二哥”其那名女子的具体信息,警方还未能将另外两人抓获。案发后,孙某的家属代其退赔了李某4100元。

南宁市邕宁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孙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邕宁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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