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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1-01-12 【转载】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被车撞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2、设立好警示标识之后就要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
3、拍照取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理赔:
1、当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下达了之后,如果情况简单,并不存在争议,那么直接通过交警的协调,配合保险公司就可以处理完毕。
2、如果情况较为复杂,通过交警的协调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就需要就此事起诉到法院去,由法院统一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