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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农村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永久转让吗

时间:2021-01-28  【转载】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第三十八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三)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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