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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时间:2021-06-27  【转载】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果怀孕期间有重大过错被用人单位开除,而且公司也依法结算了工资,当事人就不能要求公司再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劳动局或者仲裁机构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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