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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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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病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吗

时间:2022-04-15  【转载】

1、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2、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4、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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