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最新资讯>>最新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资讯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区别

时间:2022-08-21  【转载】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区别主要在于:

  1.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③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⑤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④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⑤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