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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罚金不追缴不可以不交。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必须依法执行。但被执行人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法院裁定后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免除。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