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朗律师网-知名律师胡正东竭诚为您服务 http://www.dalanglsh.com 东莞大朗律师事务所 免费法律咨询
|
最新资讯
用工单位可以辞退劳动者吗
时间:2023-06-14 【转载】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由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1.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2.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3.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二十四条规定,用工单位违反本规定退回被派遣劳动者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