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打官司啥时候申请财产保全?

时间:2023-06-30  【转载】

1、打官司可以在向法院起诉之前提出财产保全的请求,也可以在法院受理纠纷案件之后、判决之前申请财产保全。

诉前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起诉以前,诉讼程序尚未开始;诉讼保全的申请时间是在诉讼程序开始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执行前,执行开始后不能申请诉讼保全。

2、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

在采取财产保全时,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提供担保的数额应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在判决生效之后被告没有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履行义务,才能申请执行。

3、申请财产保全后裁定时间的确定

(1)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应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该立即执行;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2)诉中财产保全

对情况紧急的,法院应在接受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应立即执行。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救济程序

对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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