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时间:2023-06-30  【转载】

1、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书、被申请人的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

此外,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需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人;

(2)提供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如属第三方为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书及相应价值的财产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2、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3)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4)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5)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6)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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