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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调整内容
该撤不撤造成塞车要罚款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依法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造成交通堵塞的,罚款200元。
现场勘查结束后,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肇事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药品嫌疑的,应当按规定提取血液或尿样送检。对当场死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还规定了侦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间,受害人及其家属询问案件调查情况的,交警部门应当告知,但不得泄露侦查工作秘密。
伤残评定可自行选择委托
经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所出具的事故受伤人员诊断证明,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序的依据。但当事人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交警部门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交警部门送达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当事人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申请,并提供证据证明原鉴定结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交警部门应当批准重新检验、鉴定:(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不具有相应鉴定资格的,(2)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3)有证据证明鉴定结论存在错误的。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结论以重新检验、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有资格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交警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