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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调度费”合理吗?
时间:2024-03-07 【转载】
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而成的新型服务模式,是分享经济的典型业态。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同时,伴随其发展而来的“乱停乱放”问题,日益成为城市治理的挑战。为减轻城市治理压力,平台多采取对规定区域外停车行为收取调度费的方式来规范用户停车行为。
本案系全国首例共享单车超区停放扣费案,判决认定用户将共享单车违规停放在服务区外的行为严重违反服务合同约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有损社会公共利益。该案判决肯定和鼓励了共享单车企业以私法自治的方式辅助社会公共治理,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消费者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该案获得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二等奖。
武某某诉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当事人对共享单车“调度费”的理解发生分歧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词的含义,不能仅以实际调度行为存在与否而对“调度费”做狭义理解。 共享单车计费规则中的“调度费”属于违约责任约定范畴,系具有惩罚性功能的违约金,对用户形成压力与约束,促使用户在骑行结束时按照规定停放。用户每次扫码骑行系独立分开的合同行为,将共享单车骑行至服务区外上锁停放时即违反了使用规则,违约行为已经实际发生,所产生的违约责任不因用户再次扫码解锁将同一辆单车骑行至服务区内而免除。
作者:山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