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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网购退货引纠纷 法院调解化干戈
时间:2024-03-24 【转载】
近日,福鼎法院成功诉前化解该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货款296.9元,原告也撤回了起诉。
原告杭州某电子商务公司在某电商平台经营销售数码电器产品。2023年7月,被告陈某在原告的店铺购买了一款便携解码耳放,收货地是福鼎,之后商品交付订单完成。然而被告在11月以不喜欢为由申请退款,在原告不同意的情况下自行退货,并联系平台以已经退货的理由申请了退款,原告收到退货后,发现产品有严重的磨损,直接拍照拒签,又将货品退还被告。双方因对退货退款存在巨大争议,原告诉至福鼎法院,要求被告继续履约向原告支付货款296.9元。
福鼎法院在网上立案平台收到诉状后,将该案分流至特邀调解员李德锐手中,调解员立即电话联系原、被告了解实际情况,围绕双方争议焦点展开释法说理。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发现被告明显违背了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价值理念,将破损产品自行退货,又利用平台的规则使自己利益最大化,存在明显过错,调解员向被告耐心解释法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一面锦旗既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认可,更是福鼎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缩影。据悉,2023年以来,福鼎法院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194件,调解成功率达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