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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
解除劳动关系是合同终止吗
时间:2024-05-09 【转载】
劳动合同的解除并非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范畴。也就是说,除非是出现了特定原因(如雇员死亡、企业破产等)导致的劳动合同自然到期未被续签,否则都将被视为劳动合同的终止。而当劳动合同尚未达到其预设的终止日期时,任何一方(无论雇员还是用人单位)若有解约意愿,均属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就是说,解除劳动合同,是在劳动合同截止日期之前,由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单独或者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