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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说法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但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的遗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但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的遗产,东莞大朗律师在离婚诉讼中是否能直接分割
时间:2024-09-05 【转载】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但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的遗产,东莞大朗律师在离婚诉讼中一般不能直接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虽然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除遗嘱中明确表示只归夫妻一方所有外,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遗产尚未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的情况下,夫妻对于作为遗产的共同财产只是享有期待权,尚不具备分割的条件。因为此时遗产的范围和各继承人具体可分得的份额等均处于不明确的状态,缺乏进行分割的现实基础。例如,夫妻一方的父亲去世,其遗产尚未在其他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等)之间进行分割,大朗律师那么夫妻中另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该部分遗产份额,法院通常不会在离婚诉讼中处理,而是告知当事人待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再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