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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版发布,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

时间:2025-02-22 20:58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大朗律师获悉

上海政府办公室[2025] 2号

每个地区的人民政府,所有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大朗律师,市政府的局以及所有相关部门:

在市政政府的批准下,已修订的“上海紧急计划管理实施措施”现已发布给您。请仔细实施。

2014年4月,由市政府总办公室发布的“上海管理计划管理的实施措施”(上海公共安全局[2014] 17号)也被废除。

上海市政府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31日

上海管理紧急计划的实施措施

第1章一般规定

第1条为了加强该城市紧急情况的紧急紧急响应计划(以下称为“紧急计划”)系统,标准化紧急计划管理,并增强紧急计划的相关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紧急事件”响应法,“紧急紧急事件紧急计划的管理措施”,“上海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紧急事件响应法”等的措施,等等。制定这些措施。

第2条这些措施中提到的紧急计划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业和机构,社会组织等。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紧急情况。预先开发的工作计划及其损失。

第3条这些措施应适用于计划,准备,批准,释放,备案,培训,宣传,演习,评估,修订和其他紧急计划的工作。

第4条紧急计划管理遵循“统一计划,全面协调,机密指导,等级责任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并结合了城市的实际状况,以加强各部分,块和障碍以及授权的整合。

第5条市政府和地区政府负责领导其行政区域内紧急计划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相关部门和紧急管理部门的领先单位负责各自责任的地区和部门(行业,领域)的紧急计划管理;市政和地区紧急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紧急计划管理工作,并全面协调紧急响应计划连接工作。

第6条市政应急局协调了该市紧急计划数据库的管理,依靠“一网管理”平台和城市运营生命符号系统,并使用数字技术来促进紧急计划管理,模型,手段,手段,手段,手段,手段,手段,手段,手段,手段,手段,手段。方法等,并促进紧急计划数据共享和共享的实现,以全面发挥紧急计划在推动紧急准备以及指导处置和救援方面的作用。应急响应紧急管理部门的相关部门和领导部门负责该地区和部门(行业,现场)的紧急计划数据管理,并包括在城市的紧急计划数据库中。

第2章分类和内容

第7条根据公式主体的部门,紧急计划分为两类:政府及其部门的紧急计划,单位和基层组织的紧急计划。

政府及其部门的紧急计划包括该市和地区的总体紧急计划,特别紧急计划,部门紧急计划,紧急管理部门的紧急计划,重大事件的紧急计划,行政区域的联合紧急计划以及乡镇的联合紧急计划以及街头紧急计划。

单位和基层组织的紧急计划包括由企业,机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大朗镇律师,社会组织等制定的紧急计划。

第8条总体紧急计划是应急计划系统的一般概述,也是政府组织应对紧急情况的整体机构安排。

总体紧急计划围绕事件发生之前,之中和之后的紧急情况围绕,并主要阐明响应工作,事件分类和评分,计划系统组成,组织和指挥系统以及责任以及风险预防的总体要求以及控制,监视和预警,处理和救援以及紧急响应。保证,恢复和重建,计划管理和其他内容。

第9条特别的紧急计划是一项工作计划,涉及政府预先建立的多个部门和单位的职责,以处理某些类型或类型的紧急情况,或者处理重要的特殊任务,例如保护重要目标和紧急保证。

部门紧急计划是基于总体紧急计划,特别紧急计划和部门责任的部门处置,以应对部门(行业,现场)的紧急情况或重要任务,例如保护重要目标和紧急保证。工作计划主要与相关单位合作。

第10条针对紧急情况做出响应的特别紧急计划和部门紧急计划主要规定了组织和指挥系统以及针对市政,地区政府或相关部门的特殊工作安排,以应对相关紧急情况。该计划在不同层面的内容具有其自身的重点,并涉及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相关地区的部门和部门的任务,在沟通和一致性后应明确。

市政紧急计划的重点是阐明紧急情况,组织和命令机制,监控和预警,等级响应和响应措施,团队材料支持,涉及部队和地区级别政府的责任,并着重于在标准化响应措施的响应措施,市政级别,同时反映指导。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地区级紧急计划着重于阐明紧急情况,预防和控制风险,监测和预警,信息报告,自我救援和相互救援的组织和指挥机制,紧急响应措施,现场控制,团队材料保证,单位,乡镇和街道等的责任等,并专注于在地区一级的响应措施中标准化,执行相关任务,完善工作流程并反映主要的主要责任和紧急响应的相关性和可操作性。

第11条特别紧急计划和部门应急工作计划,包括通信,运输,医疗救援,材料和设备,能源,资金和新闻宣传,订单维护,慈善捐款,救灾等紧急情况,澄清组织命令机制,主要任务,资源布局,资源调用或应急响应程序,特定措施等。

特殊的紧急计划和部门紧急计划,以保护重要目标,例如关键基础设施和生命线项目,重点是阐明关键功能和位置,预防风险和控制措施,监控和预警,信息报告,紧急响应和紧急恢复,紧急情况链接和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紧急管理部门的紧急计划是一项工作计划,由政府预先开发,以处理实施基于单位紧急管理的特定领域的紧急情况。

紧急管理部门的紧急计划重点是阐明组织指挥机制,预防和控制,监测和预警,信息报告,紧急响应和处置措施,团队材料保证,动员程序,成员单位责任,与当地合作机制政府机构等,专注于标准化应急响应。管理单位级别的响应动作反映了紧急响应和处理的主要功能和特征。

第13条针对重大活动的紧急计划是预先制定的工作计划,以确保举行大型活动,例如城市和地区大规模会议,展览,论坛,文化和旅游活动,体育赛事等命令系统,主要任务以及风险预防和控制。措施,紧急连接,监测和预警,信息报告,紧急响应,人员疏散组织和路线,公众舆论响应等。

第14条市政府和地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可以共同制定紧急计划,以应对地区和河流盆地紧急情况,或保护重要目标,应急担保和其他工作。 ,重点是阐明政府与其部门之间的信息报告,组织和命令系统对接,响应和处置措施的联系,应急资源共享以及各方之间的责任划分。

第15条乡镇和街道的紧急计划是一项工作计划,旨在应对乡镇和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各种紧急情况,重点是澄清预警信息传播,任务部门,处理措施,信息收集报告和信息,以及紧急情况的现场管理。 ,人员疏散和重新安置等人可以根据实际条件灵活地确定紧急计划的形式,要素和内容,并专注于在乡镇和街道上标准化响应措施,以反映早期处置的特征。

第16条针对单位和基层组织的紧急计划是预先制定的工作计划,以应对单位和组织中的各种紧急情况,专注于澄清紧急负责人,风险监控,信息报告,预警响应,紧急响应和处置,人员撤离组织和路线,紧急资源调用等。

乡村紧急计划的重点是澄清风险点,紧急责任人员,预警信息传播和响应,人员转移和风险规避,立即处置和自我救援互动,信息收集报告,紧急资源呼叫和其他内容以及努力以及努力简洁明了,强调人员转移和冒险。 。

第17条生产和运营单位的紧急计划系统主要由综合的紧急计划,特殊紧急计划,现场处置计划或紧急处理卡组成。

全面的紧急计划着重于澄清紧急组织及其职责,紧急计划系统,预防风险和控制,预警和信息报告,紧急响应,担保措施,紧急计划管理和其他内容。

特殊的紧急计划着重于澄清紧急指挥组织以及预防风险和控制,处理程序和措施的责任。

现场处理计划的重点是阐明紧急工作职责,紧急响应措施和基本过程。

紧急响应卡的重点是澄清关键职位和人员的应急响应程序以及措施,以及相关的联络人员和联系信息。内容简洁,实用和有效,使从业者易于携带。

大型企业团体可以根据相关标准,规格和实际工作需求建立该小组的紧急计划系统。

具有单一安全风险和低风险的生产和操作单元可以根据实际条件简化紧急计划的要素和内容。

第18条相关部门和紧急计划中涉及的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条件准备紧急工作手册,该条件通常包括信息报告,处置程序,响应措施,紧急救援团队,支持部队,材料和设备,材料和设备,联系人和电话号码。

紧急救援团队,支持部队等应制定需要参与紧急响应的特定任务的行动计划,重点是澄清特定内容,例如应急响应,指挥和协调,武力组成,行动概念,全面保证以及其他相关的相关内容措施。 。

第三章计划和准备

第19条应急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和领先的紧急管理部门的领导单位合作,以应对紧急情况,并根据“水平到边缘,垂直到底部的垂直以及现场的全部覆盖”的要求,紧急情况计划应经常出现行政区域的紧急情况。对于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了一个更新计划,以准备和更新政府及其部门在同一级别的紧急计划。政府在同一级别的批准后,将在下一个级别发行,实施并复制给应急管理部门。

紧急响应的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条件为其行政区域和部门(行业,领域)制定紧急计划,并将其复制到同一级别的紧急管理部门,以及下一个级别的相应部门。

第20条,应急部门应在同一层面组织和准备城市和地区的总体紧急计划,并应由领先部门组织和准备特殊的紧急计划,以应对相关行业和领域的紧急情况政府处于同一级别。相关部门组织和准备了市政部门和地区级部门的紧急计划,紧急管理部门的紧急计划由领先单位组织和准备。活动的组织者组织和准备了重大活动的紧急计划。

第21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可能会根据应对紧急情况的需求制定紧急计划,并更新组织的计划。

第22条应急计划准备部门应根据需要组成紧急计划准备工作组,并吸收主要部门和单位,相关专家和具有紧急响应经验的相关专家和人员参与紧急计划。紧急计划准备工作小组的负责人应是负责紧急计划准备单位的相关人员。

第23条:紧急计划的准备应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系统和标准,与现实密切相结合,并应根据风险评估,资源调查和案例分析进行。

(i)风险评估。鉴于紧急情况的特征,请确定紧急情况及其可能的后果和次要(派生)灾难的风险,并准备总体紧急计划以及一些特殊的紧急计划和部门紧急计划,重点介绍大规模的灾难和大规模的道路休息。 ,诸如网络断开,停电和停水之类的极端情况,评估影响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风险水平并提出预防风险和控制措施。

(ii)资源调查。全面调查通过该地区的转型,部门和单位可用的紧急救援团队,设备,材料,地点和应急资源,以应对紧急情况,合作区域可用的紧急资源以及关键基础设施保证的灾难恢复和备份状态,以及可以通过潜在转换提供应急资源的情况,为制定紧急响应措施提供了基础。如有必要,当地相关单位和居民的紧急资源也可以根据应急响应的需求进行调查。

(iii)案例分析。它主要审查和研究典型紧急情况的发生和演变,后果以及处理和救援情况以及在必要时构建紧急情况,总结了经验和课程,并进一步阐明了响应过程,责任,责任和响应措施以制定改善紧急计划供参考。

第24条在准备紧急计划期间,准备部门应广泛倾听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与相关的紧急计划和国防动员实施计划建立良好的联系。如果涉及其他部门和部门的责任,则应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如有必要,公开征求意见。

在准备紧急计划的过程中,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根据法律法规或实际需求的要求,向相关公民,合法人员或其他组织征求意见。

第25条紧急计划准备单位可以根据紧急计划和现场处理紧急情况灵活制定现场工作计划,重点阐明现场组织和指挥机制,紧急团队的劳动分工,响应措施,不同的情况和紧急设备保证。它也在自我保护和其他内容中,反映了现场关节处理的特征。

第26条政府及其部门的紧急计划准备部门应确定紧急计划中的应急响应水平和分层响应措施。

第4章批准,发行和备案

第27条政府及其部门的紧急计划准备部门应提交相关材料,例如紧急计划审查草案,准备指示以及将相关单位的意见采用到紧急计划批准单位。

第28条紧急计划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1)它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标准;

(2)它是否符合上级计划的要求,并有效地与相关的紧急计划有关;

(3)框架结构是否清晰合理,以及主要内容是否完整和标准化;

(4)组织命令系统和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且清晰,是否合理地设计了应急响应水平,以及响应措施是否具体,清晰和实用;

(5)各方的意见是否一致;

(vi)其他需要审查的内容。

如有必要,紧急计划批准单位可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查。

第29条的总体紧急计划应在同一级别上提交党委员会和政府,以根据程序进行批准,并应以同一级别的党委员会和政府的名义颁发。

特殊紧急计划应按照程序送往同一级别的紧急管理部门,以同一级别提交给政府批准,并以相关的紧急指挥机构或领导单位的名义签发。涉及人们生计,公共安全和其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特殊紧急计划可以提交同一级别的政府执行会议进行审议。如有必要,可以以同一级别的政府总办公室(办公室)的名义发行。

部门紧急计划应按照程序的名义颁布。紧急管理部门的紧急计划按照部门的紧急计划进行管理。

重大事件的紧急计划应由政府在同一级别或其授权的部门批准;跨管理区域的联合紧急计划应由相关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协商和确定,并应根据特殊的紧急计划或部门紧急计划进行管理。

第30款应按照程序以其单位及其组织的名义发布针对单位和基层组织的紧急计划。

第31条紧急计划准备单位或批准部门应在发布紧急计划后的20个工作日内正式发布文本和准备指示,并根据国家和城市的相关法规提交紧急计划法律。

负责监督和管理生产和运营部门的各个层面的部门应按照“分类,评分和领土”的原则进行紧急计划和管理工作。

第32条政府及其部门的紧急计划应在正式发行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公众宣布。

部门和基层组织的紧急计划应公开向单位,组织以及其他单位,组织和地区公开,这些单位,组织和地区可能会在正式发行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受到影响。

第五章培训,宣传,演习

第33条紧急计划准备部门应在发布计划后的3个月内组织计划培训和解释,并跟踪紧急计划的实施,并了解相关方和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34条应急计划准备部门应通过编译和分发培训材料,举行培训课程,进行工作研讨会和桌面表演来培训与实施紧急计划密切相关的专业救援人员。

各级政府,其相关部门和紧急管理部门的领导单位应将紧急计划培训视为商业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将其包括在培训领先的干部,公务员培训和日常培训紧急管理干部的培训中。

第35条针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紧急计划,紧急计划准备部门应使用各种媒体,例如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以广泛宣传和产生易于理解和有用的宣传和有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分发给公众。

第36条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同一级别的主要年度紧急演习,并指导紧急计划准备单位进行紧急演习,并根据“标准化,安全,保护,保护,保护原则和订单”。

第37条紧急计划准备单位应建立一个基于紧急计划进行紧急演习的系统,并将年度演习计划提交紧急计划批准单位进行申请。

特殊的紧急计划,部门紧急计划和紧急管理部门应急计划将每两年至少执行一次,并且在进行活动之前,将至少进行重大活动的紧急计划。

第38条易于灾难的天气的主管部门,例如台风,大雨,高温,雨水,雪,冻结,重雾,主要基础设施和救生层项目,例如城市供水,电源,天然气供应,油供应,石油供应等。在人口稠密的地方或管理部门等的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和其他地方,应以有针对性的方式组织和进行紧急演习。

第39条,紧急计划准备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条件采用实用的演习,桌面扣除和其他方法,以组织紧急训练,并在人员广泛参与,强大的处理和多样化形式的情况下进行紧急演习。

第40条紧急演习的组织部门应组织演习评估或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进行演习评估。

第41条政府及其部门的紧急计划准备单位应加强该地区和部门(行业,现场)的紧急演习的评估和指导。根据需要,应急管理部门将与急诊室合作评估和指导下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组织的紧急演习。

第6章评估和修订

第42条紧急计划准备单位应每两年评估紧急计划,并根据风险评估,资源调查,紧急救援和钻探评估的结果分析和评估紧急计划内容的有效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实用性。可行动,对持续有效性,修订或废除紧急计划提出明确的意见,实现动态优化以及对紧急计划的科学和标准化管理,并向紧急计划批准批准申请批准。可以将紧急计划的评估委托给第三方专业组织,以组织和实施。

政府及其部门的紧急计划准备单位应立即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或调整紧急计划准备和更新计划。

第43条如果在评估后发生紧急计划,则以下任何情况应反映在准备单位中:

(1)相关法律,法规,规则,标准和卓越紧急计划的相关规定发生了重大变化;

(2)对紧急指挥组织及其职责进行了重大调整;

(iii)面临的风险发生了重大变化;

(4)重要的应急资源发生了重大变化;

(5)紧急计划中的其他重要信息更改;

(vi)当在紧急情况和紧急演习中发现问题时,需要进行重大调整;

(7)紧急计划准备单位认为应该修改的其他情况。

第44条如果紧急计划的修订涉及重要内容,例如组织命令系统和责任,紧急响应和处理程序,主要处理措施,紧急评分标准等,则应根据规定进行修订工作这些措施。

第45条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企业,机构,社会组织,公民等,可能会对相关的紧急计划准备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7章担保措施

第46条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和组织应指定特殊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的特定工作,并应计划,准备,批准,发布,发布,档案,档案,培训,培训,宣传,练习,评估,评估,评估,评估,修订和其他工作所需的资金将包括在预算协调安排中。

第8章附件

第47条如果法律,法规和规则中还有其他规定,则该规定应占上风。

第48条对这些措施的具体解释应由市政紧急局进行。

第49条:该措施应于2025年3月1日生效。

本文来自金融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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