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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法院审结不正当竞争案:经销商抢注境外品牌商标引发纠纷

时间:2025-03-10 19:24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大朗律师获悉

我们的记者Tang Rong和Li

该报纸的记者雷吉

如果您已经出售了海外产品,可以先注册商标吗?使用注册的商标在合同到期后宣传是否可行?最近,广东省深圳市的五角区人民法院得出了一个不公平的竞争纠纷案件。

法院认为,B公司是一家著名的海外汽车护理产品公司。它的“ 9B”品牌在汽车护理领域享有很高的声誉,但尚未注册我国家的相关商标。 A公司曾经是该品牌的国内分销商。在分销关系期间,A公司A的实际控制器Liang私下注册了该品牌在中国的“ 9B”商标。几年后,分销期到期和两党之间的分配关系被终止,但是公司A仍然继续在其官方网站主页上使用该商标,产品照片和门标志,并向公众推广。该公司是公司B的国内代理商。同时,公司A依次应用于 7“ 9B” 9B“ 9B”商标,这些商标与多种产品或服务类别相似。

2018年3月,A公司通过取代商标,对B公司目前的总经销商进行了侵权投诉,要求它阻止其产品和促销海报上的商标。

2023年1月,B公司以不公平的竞争为由起诉A和Liang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道歉,消除影响并弥补200万元人民币的损失。

法院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大朗镇律师,有三个主要的争议要点:首先,在网站页面,商店照片等中,公司A对“ 9B”商标的使用是否构成了不公平的竞争?公司A和公司B都经营汽车用品,并且两党之间存在竞争关系。此案中涉及的“ 9B”商标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司名称。案件中涉及的两个当事方具有分配关系。未经公司许可,公司A继续使用注册的商标和相关元素。从主观上讲,他打算坚持B公司的声誉并获得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这使消费者客观地使市场实体和商品来源混淆,并构成了不公平的竞争。

其次,A公司是否向外界宣传它是B公司的代理人构成不公平的竞争?双方之间的分配协议规定:“终止本协议后,经销商将不再使用品牌名称,无论如何,在任何情况下都停止使用此类徽标或名称。”在两党之间达成协议终止之后,A公司在网站团队介绍和公司简介中仍然说明,公司A是中国B公司的一般代理人,这很容易使公众错误地相信公司A和公司B公司具有附属关系,并误解了被告产品的来源,该产品构成了不公平的竞争。

第三,A公司的注册和投诉是否构成了有关此案涉及的“ 9B”徽标的不公平竞争?公司A对案件涉及的商标注册的申请不当。 B公司的商标在中国商业上使用,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并享有法律和事先的正确基础。 A公司知道B公司首先使用了该案件中涉及的商标,但仍申请在多个产品或服务类别上对类似商标的注册。行为本身与诚信背道而驰,恶意意图是显而易见的。可以假定它构成“通过不当手段进行预注册”。其次,A公司的投诉是滥用商标权。基于以下事实:有关该商标的申请是不适当的,并且已被裁定为无效东莞大朗律师,A公司的投诉没有合法的基础,并且实际上损害了公司B公司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公司B公司因上述情况涉及的公司A造成的实际损害,因此构成了不公平的竞争。

基于这一点,五五局法院裁定,A和Liang立即阻止了不公平的竞争,例如虚假的宣传,将其发布在报纸上以消除影响,并弥补了经济损失和700,000元的合理费用。判决已生效。

总经理在法院后说,此案涉及对海外产生的企业名称的司法保护。根据侵权的不同表现,海外企业名称被保护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业标记”和“先前权利”,以及根据法律同样受到保护的海外政党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同时,从分析有关商标的申请是否不当,被告的投诉是否是滥用商标权利,以及原告是否遭受了案件所涉及的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害,被告的恶意注册和对商标的滥用和商标的滥用和滥用商标的滥用,并有效地监管了其他人的申请,并有效地监管了其他人的申请。有利于维护商标注册管理订单和正常市场竞争订单。

东莞大朗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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