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典案例>>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经典案例

国家卫健委等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9项修改单

时间:2025-06-04 19:42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大朗律师获悉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携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今日(27日)共同公布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共计50项,以及9项标准修订版。这些标准主要针对民众关注的生活需求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各标准之间相互配合,共同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新颁布的标准涵盖了食品标签领域的两项、特殊膳食食品领域的三项、食品产品领域的四项、生产经营规范领域的三项、食品相关产品领域的一项、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标准八项,以及检验方法标准二十九项,还包括《生乳》、《灭菌乳》、《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九项标准的修订版。

迄今为止,我国共发布了166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这些标准涉及超过2万个具体指标,并全面覆盖了包括340多种食品在内的所有类别。在标准体系中,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以及检验方法这四大类标准相互配合,共同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它们不仅贯穿了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链条,还对从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化,旨在保障所有人群,无论年龄和健康状况,都能得到充分的食品安全保护。

新颁布的两项食品标签规范对标签的标注内容进行了全方位的改进与提升,我国首次推广使用食品数字标签,从而增强消费者阅读的舒适度。为了确保这些标签规范能在食品行业中得到有效执行,这两项标准都设定了为期两年的过渡期;此外,新的产品规范与消费者日常消费的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消毒剂等紧密相关,通过界定适用范围等手段,进一步确保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具体来看:

此外,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的质量与规格标准得以颁布,此举进一步提升了相关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素的质量安全标准。例如,《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的修订版,能够引导叶黄素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进而促进叶黄素及其相关产品的全产业链经济效益的提升。

新颁布的29项检测规范涵盖了食品添加剂、营养素、污染物、真菌毒素、食品接触材料及其产品、诺如病毒、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等多种检测技术,还包括对食品用菌种安全性的评估流程以及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菌的计数方法。

检验方法遵循《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 25596)、《发酵乳》(GB 19302)等相关规范,并与新食品原料公告相协调。此举不仅拓宽了检测领域,还对检测流程进行了优化,丰富了检测工具,提升了方法的适用性和易操作性。通过这些改进,检验方法标准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科学依据。

强制标示致敏物质

推荐标示“消费保存期”

本次发布的最新标准中,与大家日常购买食品紧密相连的,是两项针对食品标签的新规定,这两项规定均设定了为期两年的过渡期。首先关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该标准实施后大朗镇律师,食品标签上必须明确标注过敏源信息,同时,对于生产日期等信息的标注也将经历显著的调整。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预先包装或置于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被称为预包装食品,这类食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极为常见,除生鲜类食品外,大部分我们所购买的食品都属于这一类别。食品标签,相当于食品的“身份证明”,以往要求标注的信息涵盖了食品名称、成分列表、净含量与规格、保质期限等多个方面。

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

专家指出,食品标签在全球范围内在食物过敏风险控制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了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食物过敏事件的发生,新实行的标准规定,我国食品标签必须强制标注过敏原信息。

在预包装食品中,若配料包含麸质谷物、甲壳纲动物、鱼类、蛋、花生、大豆、乳制品和坚果等八大类及其相关制品,必须在配料表中以加粗或下划线等形式进行突出显示,或是在配料表下方附加致敏物质提示语。对于有食物过敏史的个人来说,务必留意食品标签中关于致敏物质的提示信息。

保质期以到期日的形式标示

新规定对食品标签的日期标注进行了多项重大调整,例如,它要求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限需以到期日期的方式呈现,消费者无需再自行推算保质期限,使得保质期限的信息展示更为一目了然。此外,还明确指出,对于保质期超过6个月的食品,可以省略生产日期的标注,只需标明食品的保质期限及其到期日期即可。

新规定与国际规范相协调,旨在减少食物的浪费,明确要求食品生产商根据食品的特性以及食用时的特点,自主标注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这一期限视为食品的最终食用时间,以便消费者进行参考。

务必注意,必须严格依照标签上标注的储存要求来保存食品,否则错误的储存方式会导致食品的保质期缩短,进而对食品的安全性与品质造成不良影响。

扫描数字标签 获取食品信息

此外,新的规范中明确指出,我国将作为全球首个国家,率先推广使用食品数字化标识。从此,食品标签将迈入数字化转型的阶段。消费者只需利用手机或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扫描食品包装上的二维码,即可轻松获取详尽的食品信息。

数字标签与传统食品标签相比,不受版面限制,消费者可借助页面放大、语音识别、视频解析等多种功能来获取食品信息,这样既满足了不同消费者阅读标签的需求,又显著增强了他们获取信息的体验感和便捷性,有效解决了部分消费者因字体过小而难以辨认或查找信息的问题。

据调查,目前已有超过400种预包装食品开始使用数字标签,新标准的出台将为数字标签在食品行业的广泛应用提供规范依据。数字标签将逐步覆盖各类食品包装,消费者将享受到数字标签带来的更多便利。

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

众多食品公司借助消费者对“天然”的向往以及对食品添加剂的排斥心理,广泛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字眼来吸引顾客购买。为了防止此类表述误导消费者,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规范明确指出,今后不得再以“不添加”“零添加”等词汇来特别强调食品的配料成分。

“不添加”“零添加”

可能这样误导消费者

不添加这一表述仅是对生产环节的一种概括,并不完全等同于食品最终成品中各配料或成分的实际含量。

禁止在预包装食品上标注“零添加”或“不添加”,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把握食品标签上的信息,从而更加科学和自主地挑选食品。此举旨在防止消费者过分关注这些宣传词汇,而忽视产品的实际特性,以减少对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可能带来的隐患。

阅读配料表、营养成分表

消费者若想掌握食品的真实特质,准确解读成分清单、营养素含量等食品标签上的信息至关重要。

营养素“1+4”扩展为“1+6”

本次发布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修订版,除了引入新的食品标签标准外,还带来了诸多调整,例如强制标注的营养成分范围得到了拓宽,并增添了提示性文字,旨在推动食品行业向营养化方向发展,并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新的规定将强制要求标注的营养成分范围从“1+4”,即能量以及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扩展至“1+6”,新增的两种成分是糖和饱和脂肪酸,旨在便于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进行消费选择,从而实现对能量、脂肪和糖等摄入量的有效控制。

引导消费者

减盐、减油、减糖

我国目前所遭遇的主要营养与健康挑战集中在肥胖及慢性病的高发态势,以及由此引发的死亡率上升,这些问题成为公共卫生防控工作的核心难题。特别是,高盐、高脂、高糖等不健康的饮食习惯,是导致肥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以及其他代谢性疾病以及肿瘤等病症的潜在风险因素。《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以及《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均有明确指出,应将饱和脂肪酸的供能比例限制在10%以内,同时要严格控制添加糖的摄入,每日摄入量不应超过50克,理想情况下应尽量控制在25克以下。为了推行减少盐分、油脂和糖分的“三减”健康生活模式,营养标签已被强制规定必须标注钠和脂肪的含量。在此次修订中,我们在此基础上,又进一步提升了对于饱和脂肪酸和糖分标注的要求,旨在更全面地呈现食品的营养信息,从而更好地引导消费者。

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

我国近年来居民体重超标和肥胖现象日益明显,特别是儿童和青少年的超重肥胖比率也在不断攀升。具体来看,6岁以下儿童的超重率和肥胖率分别达到了6.8%和3.6%,而6至17岁的儿童青少年这一比率则分别为11.1%和7.9%。此外,儿童青少年时期对口味形成至关重要,因此有必要从小培养他们健康的饮食习惯,引导他们形成清淡的饮食观念。除此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针对未成年人的食品与用品必须在醒目位置清晰标注相关注意事项。为了推行“三减”的健康生活习惯,包括减少食盐、油脂和糖分的摄入,以及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我们旨在促使消费者,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群体,重视他们在饮食中盐、油、糖的总摄入量。在本次标准的修订中,我们要求预包装食品上必须标注“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的字样。这一要求旨在帮助儿童青少年了解盐油糖对健康的潜在负面影响,同时也反映出我们对这一特殊群体健康的深切关怀。

营养标签包含这些内容

经过修订,营养标签的构成主要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详尽的营养成分列表、营养信息的声明、关于营养成分功效的说明,以及额外的辅助信息。

营养成分表非常重要,往往有三列数据:

在营养素分类中,依据最新修订的规范,必须明确标注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以及钠的含量。而其他如维生素、钙、铁等矿物质,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标识。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两种类型:

营养成分所宣称的作用,可简而言之,即为阐述该成分对人体营养功能的体现。比如,在食品包装上常见的“钙元素有助于增强骨骼及牙齿的坚固性”,便是对钙营养功能的阐释。在营养标签的规范中,对各类营养成分作用的具体描述均设有严谨的用语规范,不得随意变动。

此外东莞大朗律师,在本次标准的修订过程中,还加入了额外的补充内容。为了增强消费者对营养标签的重视程度,规定企业需依照标准要求,准确且规范地在营养成分表中标注营养数据,并且可以使用图表、文字等形式对营养标签进行进一步的补充说明。例如,我们可以用消费者日常所知的食用油和食盐来替换掉脂肪和钠,用“卡路里”等常见单位来替换“千卡”等专业术语,同时还可以借助《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的塔形图和关键推荐内容来推广科学的饮食结构和“三减”原则。

东莞大朗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