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诉讼指南>>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企业辞退老员工不想赔偿竟出损招?南京鼓楼法院公布案例

时间:2025-07-04 21:45 作者:佚名 【转载】

东莞大朗律师获悉

5月21日传来消息大朗镇律师,部分公司意图辞退服务多年的老员工,却不愿依法支付赔偿。面对这一棘手问题,某公司竟想出了不轨之计,“南京鼓楼法院”近期披露了一例相似案件。

据了解东莞大朗律师,陈女士在一家制药公司担任销售职位,她辛勤工作已接近六年。然而,在2023年12月7日,公司突然告知她:“你的销售业绩未达到预期,将被降职为零售经理,需于12月15日前往南京报道。”

陈女士一时愣住了,她在常州辛勤工作多年,却突然接到调往南京的通知,这让她的生活变得颇为不便。加之公司未能提供任何业绩不达标的证明,她便婉拒了调动,决定继续在常州工作。

令人意外的是,在12月26日这一天,公司直接发放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文件,内容指出:“由于你未前往南京进行入职报道,已违反了考勤制度,请务必及时完成离职手续。”

更有过之的是,早在11月份,该公司竟然派遣员工假扮成猎头,通过电话声称可以提供新的职业岗位,诱使对方自发地向其原任职公司提出离职请求。

经过多次尝试以“钓鱼”策略诱使陈女士辞职或安排其异地调动职位均未能成功,2024年1月16日,公司向陈女士发出了第二份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式通知。

得知此事后,陈女士感到十分冤枉,她努力与公司进行沟通,但最终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她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了诉讼状。

法院指出,依照法律规定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对雇主与雇员双方均产生法定约束,双方均需全面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首先告知原告进行跨市调动工作,紧接着又分两次向原告发出了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经过细致审查,法院发现被告在用工管理过程中的诸多行为均涉嫌违法和违规。

最终,法院判定被告企业违规终止了与原告陈女士的劳动合同,并要求被告自判决生效日起,在五日内向陈女士支付相应的赔偿款。

东莞大朗镇律师?敬请于评论区发表高见,并对本文予以点赞及转发,以助广大读者把握法律与正义的界限。

技术支持: 建站ABC |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