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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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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司机醉驾撞断路灯杆 要赔偿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时间:2017-07-05 【转载】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吴漩漩)开车不喝酒,喝酒莫贪杯。26岁的柳州市女子小梁因醉酒驾驶汽车撞上路边灯杆,不仅要承担路灯损失,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昨日,城中区人民法院通报该案,小梁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今年1月7日晚,在柳州市某公司上班的小梁下班后和朋友一起喝酒。次日凌晨3时许,在结束酒宴后,小梁驾驶自己的小轿车从市中心往桂柳路行驶。当行驶至桂柳路与静兰路交会路口附近一处公交车站时,车子失控撞上路边悬挂有指示牌的灯杆,导致灯杆受损。
后经群众报案,柳州市城中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小梁一身酒气,随即将其带至医院对其抽取血样固定证据。后经柳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司法鉴定所对抽取的血样进行检验,小梁的血液乙醇含量为125mg/100ml。1月10日,小梁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归案。事后,小梁主动赔偿了交通设施损失费共计6900元。
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今年4月,小梁被城中区人民检察院起诉到城中区人民法院。法院认为,小梁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小梁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综合全案考虑,法院对其适用缓刑,最终依法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