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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高安市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特殊的民事纠纷案件,陈某起诉收回丈夫赠与“小三”的房产得到法院的支持。据审案法官介绍,陈某发现丈夫张某用自家的钱在2013年7月份为王某购买了一套住房,价值80多万元,有付款凭证和收据为证。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张某为王某购买的房子系夫妻共同财产,对大额的财产支出,张某应征得陈某的同意,无权单独处分,张某将房子赠与王某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