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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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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等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9项标准修改单
东莞大朗律师获悉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今日(27日)对外公布,共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9项修订后的标准文件。这些标准着重于民众关注的生活领域及产业发展的需求,各标准之间实现有效对接,共同对食品安全风险实施监管。
新颁布的标准涵盖了食品标签领域的两项规范、特殊膳食食品领域的三项规范、食品产品领域的四项规范、生产经营规范领域的三项规范、食品相关产品领域的一项规范、食品添加剂及食品营养强化剂的质量规格标准共八项、检验方法标准二十九项,此外,还包括了《生乳》《灭菌乳》《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九项标准的修订版。
截至目前,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已发布1660项,这些标准涉及2万多项具体指标,并全面覆盖了包括340多种食品在内的所有类别。在标准体系中,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规范以及检验方法这四大类标准相互配合,共同构成了一个严密的风险管控网络。这一体系不仅涵盖了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食品供应链,还对从一般消费者到特殊人群的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规范和保护。
新发布的两项食品标签规范对标签的标注内容进行了全方位的改进与提升,全球范围内首次推广使用食品电子标签,增强了消费者的阅读感受。为了确保这些标签规范能够在食品行业里顺利推行,两项标准都设定了为期两年的过渡期;此外,新的产品规范与消费者日常所购买的乳制品、肉类产品、婴幼儿食品、食品添加剂、消毒剂等紧密相关,通过界定适用范围等手段,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保障。具体来看:
《发酵乳》等四项食品产品标准以及《灭菌乳》等三项标准修改单,对适用范围、术语定义和限量指标进行了优化,从而有效提升了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满足了市场的发展需求,并推动了行业的健康发展与有序竞争。
《调制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等三项新制定的规范标准,加强了对于关键食品种类及其污染源头的全程监管,同时,也填补了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的相关空白。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对营养成分的含量标准进行了优化,同时引入了脂肪代谢异常配方、防反流配方等六大新型产品类别,从而为具有特殊医学状况的婴儿提供了更为精确的营养补给,此举也填补了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市场空白。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以及《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两项标准对产品种类进行了拓展,对营养成分的具体指标进行了修订,并对添加糖的能量比例进行了调整,从而更有效地满足了婴幼儿在营养与健康方面的需求。
《消毒剂》这一标准引入了新的使用准则及操作步骤,对原料的规格提出了具体要求,提升了禽类屠宰过程中对胴体表面消毒的标准东莞大朗律师,同时确保了消毒效果的同时,也确保了消毒剂使用的安全性。
此外,食品添加剂及营养强化剂的质量与规格标准得以颁布,这进一步提升了相关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素在质量安全方面的要求。例如,《食品添加剂 叶黄素》的修订版,不仅能够引导叶黄素生产企业的技术创新,还能促进产业升级,进而推动叶黄素及其相关产品在整个产业链上的经济效益增长。
新出台的29项检测规范涵盖了:针对食品添加剂、营养成分、污染物、真菌毒素的检测方法,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的检测,诺如病毒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的检验技术,还有食品用菌种安全性的评估流程,以及大肠菌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计数方法等。
检测方法遵循《食品添加剂使用规范》(GB 2760)、《食品污染物限量》(GB 2762)、《预包装食品致病菌限量》(GB 29921)、《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用要求》(GB 25596)、《发酵乳》(GB 19302)等相关标准,并与新食品原料公告相协调。此举不仅拓宽了检测领域,还对检测流程进行了优化,丰富了检测手段,提升了操作的便捷性和适用性,从而对检验方法标准体系进行了全面升级,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坚实的科学依据。
强制标示致敏物质
推荐标示“消费保存期”
本次发布的新规范中,与大家日常购买食品紧密相连的是两项涉及食品标签的新规定,这两项规定均设定了为期两年的过渡期限。首先关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该标准实施后,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过敏源信息,同时,关于生产日期等信息的标注也将经历重大调整。
什么是预包装食品?
预先包装或制作于包装材料及容器内的食品,通常称作预包装食品,这类食品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占据了绝大多数,除了生鲜类产品。这些食品的标签,相当于它们的“身份证明”,过去规定必须标注的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成分列表、净含量、规格以及保质期等。
强制标示致敏物质信息
专家指出,食品标签在全球食物过敏风险控制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为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食物过敏事件的发生,我国在新的标准实施之后,将强制要求在食品标签上明确标注过敏源信息。
在预包装食品中,若配料包含麸质谷物、甲壳纲动物、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制品以及坚果等八大类及其相关制品,必须在配料表中以加粗或下划线等显著方式标明,或者于配料表下方附加致敏物质提示语,以此告知消费者食品中存在的过敏原。对于有食物过敏史的人群来说,他们应当特别注意食品标签上关于致敏物质的提示信息。
保质期以到期日的形式标示
新规定的标准在食品日期标注方面带来了诸多显著调整,例如,它规定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必须以到期日的明确日期来表示,这样一来,消费者便无需自行推算保质期限,使得保质期信息的呈现更为一目了然。此外,对于保质期超过6个月的食品,规定可以不标注生产日期,只需展示食品的保质期限以及保质期截止的具体日期。
新标准与全球通行标准相一致,旨在减少食物的损耗,故而明文规定食品生产商需依据食品的特性以及食用时的特点,自主标注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此期限视为食品的最终食用日期,以便消费者进行参考。
务必注意,必须严格依照标签上标注的储存要求来保存食品,否则错误的储存方式将导致食品的保质期缩短,进而对食品安全与品质造成不良影响。
扫描数字标签 获取食品信息
此外,新的规范明确指出,我国将作为全球首个国家,率先推广使用食品数字标识,标志着食品标签将正式迈入数字化转型的阶段。消费者只需利用手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扫描食品标识上的二维码,即可轻松获取相关信息。
数字标签与传统的食品标签相比,不受版面限制,消费者能够通过页面放大、语音识别、视频解析等多种方式获取食品信息,这样既满足了不同消费者对阅读食品标签的需求,又极大地增强了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的体验感和便捷性,有效解决了部分消费者在阅读信息时因字体过小而导致的“看不清”“找不到”等问题。
据调查,目前已有超过400种预包装食品开始使用数字标识,新标准的出台将为数字标识在食品行业的广泛应用提供规范准则。数字标识将逐步覆盖各种食品包装,消费者将享受到数字标识带来的更多便捷。
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
众多食品厂商迎合消费者对“天然”的向往以及对食品添加剂的排斥心理,通过使用“无添加”“纯天然”等表述来吸引顾客购买。为了防止此类表述误导消费者,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规范明确指出,今后不得再以“无添加”“纯天然”等词汇对食品成分进行突出强调。
“不添加”“零添加”
可能这样误导消费者
“不添加”这一表述仅是对生产环节的概括,并不能完全等同于食品最终成品中配料或成分的实际含量。
以某款“果汁饮料”为例,其标签上标注“不添加蔗糖”。然而,蔗糖仅仅是糖类家族中的一员。同时,果汁本身也含有大量的糖分。因此,这类产品宣称的“不添加蔗糖”并不意味着产品中完全没有糖分,这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某些饮料在宣传中宣称“未添加甜味剂”,却导致消费者误以为这些产品不含任何食品添加剂。
一些产品宣称未添加特定类型的食品添加剂,比如拒绝使用某类甜味剂,但实际上却使用了其他类型的甜味剂来替代,这误导了消费者的正确判断。
禁止在预包装食品上标注“零添加”或“不添加”,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准确把握食品标签内容,从而更加科学和自主地进行食品选择。此举旨在防止消费者过度关注此类宣传词汇,而忽视产品的真实特性,以减少对食品安全和公众健康可能带来的潜在威胁。
阅读配料表、营养成分表
消费者若想知晓食品的真正特质,准确解读成分表、营养素表等食品标识内容至关重要。
消费者通过查看配料表,能够得知食品中所有成分的具体信息,以及食品添加剂的实际应用状况。
借助营养标签,我们能够全面掌握食品的营养状况;例如,各类食品可依据其营养素的含量特征进行相应的标注,诸如高蛋白、高纤维、低脂肪、低钠、低糖或无糖等;这些标注均需遵循严格的标准规范。
食品营养成分表中会标注糖、钠等成分的含量,对于注重糖分摄入的消费者来说,仔细查看该表中的糖含量信息是明智之举。
营养素“1+4”扩展为“1+6”
本次发布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修订版,除了引入新的食品标签标准外,还带来了多项重大调整,例如强制标注的营养成分范围得到拓宽,并增添了提示性文字,旨在推动食品行业向营养化方向发展,并引导公众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
新的规定将强制标注的营养成分范围从“1+4”,即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扩展至“1+6”,新增糖分和饱和脂肪酸两项,以便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作出消费选择,有效控制能量、脂肪和糖分等营养素的摄入量。
引导消费者
减盐、减油、减糖
我国目前所面临的核心营养与健康挑战集中在肥胖及各类慢性病的普遍发生,以及这些疾病引发的死亡率上升,这些问题成为公共卫生防控工作的核心挑战。特别是,过量摄入食盐、油脂和糖分等不健康的饮食习惯,是导致肥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以及其他代谢性疾病和肿瘤的关键风险因素。《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及《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均明确指出,应将饱和脂肪酸的供能比例限制在10%以内大朗镇律师,同时需对添加糖的摄入量进行严格把控,每日摄入量不应超过50克,理想情况下应尽量控制在25克以下。为了推行减盐、减油、减糖的“三减”健康生活方式,营养标签现在强制标注钠和脂肪的含量。在此次修订中,我们不仅沿用了原有的要求,还额外增加了对饱和脂肪酸和糖分的要求。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更全面地呈现食品的营养信息,以便更好地引导消费者。
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
我国居民中,超重和肥胖现象日益明显,尤其是在儿童和青少年群体中,这一趋势同样不容忽视。目前,我国6岁以下儿童的超重和肥胖比例分别达到了6.8%和3.6%,而在6至17岁的儿童青少年中,这一比例则分别上升至11.1%和7.9%。在这一关键时期,孩子们的口味形成至关重要,因此我们必须从小培养他们形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饮食观念。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针对未成年人的食品与用品,必须在醒目位置清楚地标注相关注意事项。为了推行“三减”的健康生活习惯,包括减少盐分、油脂和糖分的摄入,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标准修订旨在促使消费者,尤其是儿童和青少年群体,重视他们在饮食中盐、油、糖的总摄入量。规定预包装食品需标注“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旨在帮助儿童青少年了解盐油糖对健康的双重作用,同时也展现了社会对这一特殊群体健康的深切关怀。
营养标签包含这些内容
经过修订,营养标签的核心内容涵盖四个主要部分:首先是详细的营养成分表,其次是营养声称,第三是关于营养成分作用的描述,最后还包括一些额外的补充信息。
营养成分表非常重要,往往有三列数据:
第一列数据说明的是这个食品里面主要含有的营养素的种类;
第二列所呈现的数据,揭示了每100克或100毫升的食品,以及每份食品中各类营养素的实际含量。
第三列所展示的是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这一比例揭示了该食品中所含营养素与人体每日所需营养素之间的对应关系。以蛋白质为例,若NRV值为14%/100克,则意味着摄入100克该食品,能够提供人体一天所需蛋白质的14%。
在营养素分类中,依据最新修订的规范,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和钠等关键成分必须进行标注;而其他诸如维生素以及钙、铁等矿物质,则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标识。
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两种类型:
含量宣称指的是对营养素含量多少的表述,例如“高钙饼干”这类产品。若钙含量较高,满足既定的宣称标准,便可以称作“高钙”。当然,各类食品可依据其营养素含量的特性进行多样化宣称,诸如高蛋白、富含膳食纤维、低脂、低钠、低糖或无糖等,每种宣称都有其严格的标准规范。
顾名思义,比较声称指的是通过将产品中的营养成分含量与同类产品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的结论。当对比结果显示某成分的含量相较于同类产品高出或低于25%以上时,便可以采用比较声称的方式。例如,“钙含量提升30%”或“盐分降低25%”等表述均属于比较声称的范畴。
营养成分的效用表述,可以通俗地理解为阐述某种营养成分对人类身体营养价值的贡献。比如,我们在食品包装上常看到的“补充钙质有助于增强骨骼和牙齿的坚固性”,这就是对钙质营养价值的具体说明。在营养标签的规范中,对于每一种营养成分的效用表述都有明确且严谨的用语要求,不得随意进行改动。
此外,在此次标准的修订过程中,还增添了额外的补充内容。为了增强消费者对营养标签的重视程度,规定企业需依照标准要求,在营养成分表中准确、合规地标注营养信息,并得以运用图形、文字等形式对营养标签进行额外的阐释说明。例如,我们可以用消费者日常所用的油和盐来替换掉脂肪和钠,用“卡”这样的单位来替换“千焦”等,同时还可以借助《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的宝塔图形和关键推荐内容,来推广健康的饮食结构和“三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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